北京龙妫园农业生态技术研发中心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开

       按照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对北京龙妫园农业生态技术研发中心(以下简称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竣工验收。参加验收的有特邀专家、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测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的代表。    、

       验收会议前,北京圣海林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并编制完成了《北京龙妫园农业生态技术研发中心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和《北京龙妫园农业生态技术研发中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委员会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北京龙妫园农业生态技术研发中心位于北京首都农场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国有农场之一北京市延庆农场场部大院(延农路1号)院内。延庆农场位于北京市延庆县城西部,距离延庆县城7km。项目位于农场东南侧,西、北至乡间公路,东、南至农田。     

       本项目建设1栋4层研发楼,其中地上3层,地下1层。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9625m2,含地上建筑面积14689m2,地下建筑面积4936m2。    

       本项目于2018年11月开工建设,2022年11月完工,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总占地为1.79hm2,其中:建筑构筑物区占地0.58hm2、道路管线区占地面积0.69hm2、景观绿化区面积0.47hm2、临时堆土区面积0.05hm2、施工生产生活区0.29hm2(红线范围内)、施工便道0.14hm2(红线范围内)。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绿化用地及荒草地。  

        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延庆县水土保持试验站于2012年7月开始编制,并于2012年9月19日取得了延庆县水务局下发的《关于北京龙妫园农业生态技术研发中心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延水务文[2012]193号)。

       三、本项目已取得《北京市延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京龙妫园农业生态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延期的批复》(京延庆发改(核)[2017]34号),其中含水土保持初步设计。

       四、根据监测报告结论,本项目防治责任范围1.79hm2。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积极落实各施工区域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对建筑物工程防治区、道路管线工程区、绿化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工程区和临时堆土区实施了以下措施:

     (1)建构筑物工程防治区:工程措施:表土剥离690m3、建筑物排水系统230m、人工整理绿化用地1720.5m2;植物措施:屋顶绿化1720.5m2;   

     (2)道路管线工程防治区:工程措施:表土剥离660m3、透水砖铺装0.19hm2、透水混凝土铺装0.49m2、室外排水系统330m;临时措施:临时苫盖17900m2

     (3)景观绿化工程防治区:工程措施:下凹式整地0.47hm2、雨水调蓄池1座400m3;植物措施:表土回覆1350m3,景观绿化0.47hm2

     (4)施工生产生活工程防治区:临时措施:施工遗迹清理350m2、彩钢板拦挡548.82m3、碎石铺垫55.92m2

     (5)施工便道防治区:临时措施:洗车沉淀池1座、洗车机1座、洒水车洒水340台时;

     (6)临时堆土防治区:植物措施:人工整理绿化用地549.35m2;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3509m2。 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总投资355.67万元。

       五、根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结论,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及布局总体合理,工程质量基本达到设计标准,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防治水土流失的目的,其中工程建设实际扰动土地治理率100%,水土流失总治理度100%,土壤流失控制比1.11,拦渣率100%,林草植被恢复率100%,林草覆盖率36.88%。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发挥了较好的水土保持功能。

       六、验收委员会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告书,实施了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除林草覆盖率外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补充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附件

   附件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附件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3: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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